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3浏览次数:21
发布部门: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 撰稿:许飞若 初审:许飞若 复审:杨中瑛 终审:杨佳

各教学单位:

学校于2024年10月-2025年3月开展了第一轮课程评估,为全面推进课程建设,结合课程评估情况,依据《珠海科技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方案(试行)》,决定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5年5月—9月

二、评估范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中首次开设的课程和已获评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除外)。

三、工作安排

(一)完善方案

结合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经验,对本单位课程评估工作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二)组织评估

1.教师自评:参评课程负责人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提交《课程评估基本情况表》(附件3);

2.教学单位评估:教学单位对参评课程进行综合评价,并重点检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待改进课程的整改情况,保存评估材料备查;

3.学校评估:学校根据教学单位评估结果开展校级评估,评选校级优秀课程和名课程。

  (三)全面总结

各教学单位需全面总结第一轮课程评估整体情况(包括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课程评估),形成工作总结(参考模板见附件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课程评估实施情况与成效;

2.课程建设亮点与存在问题;

3.整改措施及下一阶段课程建设计划。

(四)材料提交

1.2025年6月20日前提交修订完善的《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工作方案》《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工作安排表》(附件4);

2.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6)和第一轮课程评估整体工作总结。

以上材料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pgzx@zcst.edu.cn。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整改落实。各教学单位须以上学期课程评估总结为基础,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确保“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实效。

(二)优化课程质量。坚持“淘汰水课、打造金课”原则,发挥优秀课程示范作用,推动课程建设内涵式发展。

(三)严格过程管理。规范材料存档,确保课程评估过程可追溯,学校将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课程评估工作情况。

联系人:许飞若    

联系电话:0756-7626112/18933201779

 

附件:1.珠海科技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方案(试行)

    2.课程评估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3.课程评估基本情况表

    4.课程评估工作安排表

    5.校内外专家评审意见表

    6.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