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课程建设,充分发挥优秀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校级优秀课程及名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学校优秀课程评选
从第一轮课程评估二级学院评估结果为“优秀”的课程中推荐,推荐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学院课程中具有鲜明的特色和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学校名课程评选
原则上从学校优秀课程中择优遴选,名课程在教学理念、课程思政、课程内容、教学设计、管理评价、AI赋能等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教学效果显著,获得学生及同行的高度认可。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三、评选流程
(一)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课程评估结果,推荐2-5门院级优秀课程参加学校课程评估,并于5月31日前将学院优秀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pgzx@zcst.edu.cn。
(二)材料提交
本次评选材料提交通过专题网站进行。
学院推荐参加课程评估的课程负责人可登录网站进行报名,于6月8日前将材料上传至系统,评审专家在线进行评阅打分。
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课程评估教学材料,按照《珠海科技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方案(试行)》的课程评估教学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提交;
2.课程评估基本情况表;
3.课程录制视频(45分钟)。
网址:http://zcstyxkcmkc2025.mh.chaoxing.com
参评教师操作手册可从网站的“下载中心”专区下载。
(三)学校评估
1.优秀课程评选:学校邀请专家对教师提交的课程材料及视频进行评估,评选学校优秀课程并对名课程进行推荐,优秀课程评估结果报学校领导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2.名课程评选:对评估专家推荐的名课程,学校邀请专家以评审会方式进行现场评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课程负责人汇报课程建设情况,专家结合提交材料及现场汇报开展名课程评选,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核通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四、表彰推广
(一)对学校优秀课程及名课程颁发荣誉证书。
(二)在各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中予以重点扶持,对在课程建设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主讲教师,在年度绩效计算上予以体现,作为职称晋升、教学名师评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三)对优秀教学成果进行推广,带动课程建设及专业建设的全面进行。
联系人:许飞若 联系电话:0756-7626112
附件:1.珠海科技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方案(试行)
2.XX学院优秀课程推荐汇总表
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