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9浏览次数:19
发布部门: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 撰稿:许飞若 初审:许飞若 复审:杨中瑛 终审:杨佳

校内各单位:

根据《珠海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学校拟定于2025年10月开展诊断评估。为切实做好迎接诊断评估前期准备和数据支撑工作,学校决定提前启动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

国家数据平台采集内容涵盖八个方面,即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以及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医学专业情况补充表、来华留学质量监测情况补充表,表格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7月5日前完成,第二个阶段按照教育部要求的提交时间节点完成。 

(一)第一阶段:诊断评估

学校要填报完成的98张表格有逻辑关联顺序,其中7张表格为基础表格,需提前完成。现对各表格填报时间规划如下,请各牵头单位按要求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5月31日前:完成7张基础表格,其他表格可同步填报保存在平台,待基础表格提交完成后再提交审核。

6月15日前:完成其他表格填报。

6月22日前:开展数据分析,针对问题数据查找原因,进行调整完善。

6月30日前,生成初步分析报告并报校领导审定。

7月5日前: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交诊断评估专家。

(二)第二阶段: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

按照教育部正式发布的监测数据采集通知的时间及内容要求,更新和完善数据,并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正式提交数据。(9—10月完成)

三、填报说明

(一)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1.第一阶段统计时间

自然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学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时点:2025年5月31日。

第一阶段的填报数据在5月31日之后可随时进行更新。

2.第二阶段统计时间

自然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学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时点:2025年9月30日。

(二)填报网址

 登录校内数据平台“珠海科技学院教学质量监测平台”(网址:http://172.16.36.37),填报人、审核人账号均为个人工号,用户初始密码均为12345,如修改过密码,则以修改后密码登录,如忘记密码,请联系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具体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是合格评估专家审查的核心基础数据,直接影响合格评估,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保证数据准确、完整,并保存好填报数据的实证材料,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二)数据采集人、联络人、审核人如有变更,可于5月13日前填写《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pgzx@zcst.edu.cn。

联系人:许飞若

联系电话:0756-7626112/18933201779

 

附件:1.珠海科技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工表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校内版)填报操作说明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4.珠海科技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5.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6.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