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在指标体系中是如何体现的?

发布部门: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发布时间:2018-05-21动态浏览次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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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要求及应用型人才的基本特征,指标体系在以下几方面突出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第一,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办学条件作了规定。要求实验室、实习场所和设施基本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及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并有较高的利用率。同时,教师队伍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具有生产实践经验的教师。

第二,“专业与课程建设”指标中对不同类型专业的实践教学时间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要有开放性实验室。对实习、实训的时间和经费要有保证,指导到位,考核科学;同时,要求学校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学时学分,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出时间和任务要求,并把教师参加和指导学生社会实践计入工作量。

第三,在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中要求选题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强调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要求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第四,“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指标中要求学校搭建学生参加课外科技及文化活动的平台,有激励学生参加课外科技及文化活动的具体措施,学生参与面要广;同时,要求有调动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政策与措施。